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王树垚)近日,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数字信息集成应用中心,走廊两侧的案例墙又上了35个新案例。案例卡片上,不仅有详实的案件办理情况介绍,还配发了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照片和简介。图文并茂的案例,俨若一道独特的质效管理风景线。通过案例展示,让深耕一线的办案人员从“幕后”走到“台前”。2024年以来,该院以办理精品案件为抓手,树立“培育案例、培优队伍、力促质效”的鲜明导向,扎实推动检察机关“三个管理”并重取得成效。
集体审核把关,从“培育”向“培优”跃升
郧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选树工作,自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开展以来,牢固树立“以案例选树引领办案质效提升”的理念,不断发掘、培育、选树、推介各类典型案例,体现高质效办案的成果。
案例选树工作采取“三级评审”机制,首先由各部门初选推荐,再由院案件评审小组集中评审,最终由检委会审议、把关。将过审案例择优推荐上级院评选。被最高检、省院、市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或被有关刊物转发后,优中选优将案例上墙展示。近年来,审核上报的案例中有55件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或被转发推介。
升级质控模式,从“会办”向“精办”提档
郧阳区检察院以案例培育为抓手,全面推行“每案必检”制度,构建了全覆盖的质控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6+2”的质控模式。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每个案件‘出厂’前,必须由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办案效果等6个方面进行自查;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双重审核;最后由检察委员会审定,从而有效把好了案件质量关”。
案例上墙不仅展示办案效果,更是传递司法理念。该院上墙展示的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颇具代表性。承办人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调查矛盾根源,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刑事和解,修复了社会关系,将司法办案的质效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果。该案例入选时,检委会的评价是 “该案的办理很好地体现了‘办案’与‘办事’的平衡,案结与心结的双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注重案例应用,从“示范”向“引领”拓展
“每天经过案例墙,看到同事们的照片连同所办理的典型案件一起展示,对我们年轻干警来说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鞭策。”该院一名青年检察官助理表示,很希望自己所办的案例也能有机会上墙展示,成为标杆案件。“现在大家在办案中,都自觉对标精品标准,思考如何把案件办得更出色。这些案例既是最新的司法办案教科书,也是润物无声的业务培训师”。
该院将案例入选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晋升晋级挂钩,激发了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内生动力。
拓展案例上墙的外延作用,让案例价值从内部示范向引领带动延伸。典型案例上墙,促进该院逐步形成了检察办案“追求卓越、争当标杆”的竞进氛围。今年以来,3名干警获评“市行政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系统成绩突出个人”,1名干警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服务支点 建功有我”活动中获二等奖。今年5月,该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8月,“郧智汇”信息化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创新品牌”,9月,该院选送的《村民的红手印——一个蝇贪的覆灭与乡村治理的蝶变》在湖北省检察机关第五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中获评“优秀检察办案故事”。典型案例工作已经成为“努力办好案,争办优质案,力办精品案”的强大内生动力,驱动并凝聚起从“树立个案标杆”到“追求集体卓越”的高质量发展奋进合力。
从“一个案”到“整面墙”,从“少数人”到“所有人”,这一条精心设计的案例展示走廊,正成为郧阳区检察院最吸睛的“品牌橱窗”。 郧阳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在介绍案例上墙工作时说:我们就是要通过案例选树活动,让精品案件上墙,把质效标杆树起来,让优秀的办案人员和团队‘露脸出名、有获得感和成就感’,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鲜明的价值导向。
编辑:万林
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