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发布《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五项清单》,请查收↓↓↓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1.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个人)。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办理失业登记且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保、支付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按安置人数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含大病医疗保险)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对象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6.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该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在校或者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不超过5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7.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含非本地户籍),在县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不含本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8.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郧西县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按程序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并通过省级评审的,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9.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可以享受补贴。补贴标准按《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考表》和市、县级政府批准的提标文件执行,每人每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对学员垫付培训费用的,结业后可由培训机构集中申报,经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至学员银行账户;免费开展培训的,结业后由培训机构申报,经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至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10.求职能力实训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组织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求职能力实训的,可参照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11.就业见习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各类单位,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1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进行求职登记,人社部门根据求职者需求提供职业推介等具体就业服务。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毕业生可通过单位集体委托或个人委托,办理档案委托管理、初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人事代理业务。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3.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接收、档案转出、出具档案相关证明、档案审查盖章、档案收集整理、流动党员材料转递等服务。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4.就业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5.创业指导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咨询电话:0719-6227939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科
6.1131就业服务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和1次技能培训或见习。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7.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对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
咨询电话:0719-6235296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培训中心
8.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服务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个人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档案的整理和保管、(省集中企保系统)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增/续保、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报、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服务。
咨询电话:0719-6227291
地址: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目录清单
就业求助途径清单
1.政策咨询
全国人社服务热线:12333(咨询《就业创业证》办理等)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7422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9-6227188
2.权益保障
郧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0719-6236561
郧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19-6224776
招聘渠道清单
1.线下渠道:
郧西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厅、零工市场、城区广场等人员聚集地,具体根据招聘情况适时确定,微信关注“郧西就业”公众号了解更多招聘信息。
2.线上渠道:
· 湖北公共招聘网(https://www.hbggzp.cn/)
· “郧西就业”“郧西同城”微信公众号
编辑:万林